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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贩养吸偷枪换“粉” 我市刑警曾查破一奇特涉毒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13:40 大华网

  毒品祸国殃民,这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吸毒者人格沦丧,六亲不认,甚至为了获取毒品而走上犯罪道路,这样的例子是不胜枚举的。汕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曾经侦破一宗奇特的涉毒案件,贩毒者自己就是“瘾君子”,而购毒者没钱支付毒资,竟从“毒友”家中偷盗手枪子弹折价作抵押,最后3名“毒友”一起锒铛入狱。2004年1月8日下午,刑警三大队根据侦查掌握的线索,在汕头市华侨大厦楼下设伏抓获了涉嫌贩毒的安徽籍男青年余某,接着又循线在龙湖村南湖街某出租屋里抓获涉案人员赵某。此案缴了“五四式”手枪1支

、子弹8发。经警方审查,时年28岁的余某是安徽省淮南市人,几年前来汕谋生,曾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并送强制戒毒,出来后又重新复吸,因无钱购买毒品而走上“以贩养吸”之路。2003年4月期间,余某在龙湖村东湖市场附近,以每克500元的价格先后向外省男青年赵某贩卖毒品海洛因14.2克,其中的10.2克赵某保因无钱支付毒资,只得将自己从汕头籍“毒友”叶某家中盗窃来的1支“五四式”手枪和8发子弹折价6000元抵押。办案民警立即出击,又在叶某家中将此人抓获归案。

  余某因犯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后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赵某和叶某也因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判刑。罪恶终于得到清算,毒品的严重危害性再一次得到了印证。王开颖

  (责任编辑:黄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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