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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中:安全生产违法严重 须严刑厉法重典治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17:29 中国新闻网

  

李毅中:安全生产违法严重须严刑厉法重典治乱

  资料图: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中新社发 盛佳鹏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6月25日电 据中央政府门户网消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

24日在“安全发展”高层论坛上指出,目前中国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现象严重,必须严刑厉法,重典治乱。

  李毅中说,目前中国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现象严重。一些业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造成恶性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危害,性质十分恶劣。各地反映《刑法》第131-139条规定,安全事故责任刑罚最多判七年,执行中还可能减缓或保外,很难起到震慑作用。建议尽快修改,或者做出数罪并罚、加重处罚的司法解释。此外,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安全生产法》规定最高罚款20万元,远未使非法业主伤筋动骨,也难以起到惩一儆百的作用。去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明确“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1-5倍罚款”,大大加强了处罚力度。

  李毅中透露,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高检、高法的支持下,目前《刑法》和《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等相关法律的修改以及司法解释工作正在推进。

  他说,必须在法律的贯彻执行上动真从严。法之有威,在于“法之必行”。社会上对安全生产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多有反映。要继续下决心解决“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要敢于拿起法律这个武器,惩处非法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的利益、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权威。严惩事故直接责任者,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行为。

  据介绍,中纪委、高检、高法、监察部、司法部、安监总局,将对最近两年重特大事故处理的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要告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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