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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管地依法用地 陕西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18:42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6月25日电(记者毛海峰)6月25日是全国“土地日”。陕西省代省长袁纯清提出,在“十一五”规划起步之年,陕西省将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管地,依法用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目前,陕西省耕地资源数量不多、质量不高。耕地只占全省土地面积的20.6%,现

有耕地中坡耕地、旱耕地占到74.5%。但是发展经济的紧迫性和经济后发优势释放出来的能量,不可避免地要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如何科学、合理地利用好土地资源,既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又节约、集约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必要的建设用地保障,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袁纯清说,陕西将坚定不移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各市、县政府要对本地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质量负责。在建设用地报批中,要严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关,禁止随意调整和核减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位置和面积。要严格执法,坚决禁止和及时查处未批先占、以租代征、随意侵占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同时,要积极探索和解决耕地保护中的深层次问题,建立健全符合陕西省实际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新机制。

  陕西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要探索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和征地补偿费支付保障制度,建立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依法、足额、及时兑付到位。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征地程序,加强建设用地审批后的实施监管,严格执行征地公告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获得行政、法律救助的权利。凡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使用被征土地。同时,陕西将不断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程度,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不占或少占耕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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