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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热议:“锦旗情结”有悖于服务宗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2:49 大江网-江西日报

  近日,陕西澄城县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和企业都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县政府赠送锦旗或牌匾,各乡镇、各部门要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县政府赠送锦旗牌匾的行为。

  送锦旗或牌匾、写感谢信是群众感谢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一种“传统”方式。如果是群众发自内心的感谢,这说明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深得民心。然而换个角度看,为群

众办事本来就是政府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政府部门怎能心安理得地接受群众的感谢呢?现代行政管理理论认为,包括法院依法公正裁判、为群众办实事在内,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是政府应当而且必须完成的本职工作,政府没有理由要求也没有必要期待群众的感谢。

  政府部门接受群众的锦旗、牌匾,不仅浪费了群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助长了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澄城县辞谢锦旗牌匾,有利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树立起亲民、爱民、为民的政府形象,这一做法值得提倡。

  不可否认,当前,仍有许多机关单位确实存在着一种“锦旗情结”,有的机关单位喜欢把群众送来的锦旗、镜匾挂在“荣誉室”,这本身就是对群众的一种诱导。有的部门还将收到锦旗、牌匾、感谢信的数量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机关单位乃至工作人员自然对锦旗等“心向往之”,这样,往往容易使一些人产生居功自傲的思想,反而不利于工作。更有甚者,少数人为追求“赞歌如潮,锦旗如云”的效果,不满足于被动地等待群众送锦旗,而是采取暗示等办法变相向群众索要锦旗、牌匾。锦旗、牌匾一旦沦落到如此地步,还有多大的意义呢?

  事实上,一个对自身的能力、形象和公正性充满自信的政府,根本没有必要用锦旗或牌匾来证明自己所做的工作。政府部门转变管理和服务观念之后,会自觉地以为公众服务为己任。

  康永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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