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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重收费”即将登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2:49 大江网-江西日报

  7月1日起,我省境内已建成的所有高速公路以及与其并行的国省道和主要干线收费公路将实行计重收费,即所有通行收费公路的载货类汽车实行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这意味着,多年来,我省公路一直实行以车辆核定装载质量为依据的收费方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连日来,记者在省城高速公路的舍里甲、雷公坳等收费站发现,这些收费站的通道口正在安装一种长方形的地磅。据公路部门的同志介绍,我省大部分收费站口的计重收费设

备已经进入紧张的安装调试阶段,银三角黄马等收费站已完成安装。计重收费即将到来。

  背景

  公安部2005年的统计数字表明,70%的交通事故和50%的重大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关。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司机不顾生命安全超限超载呢?一个重要原因是许多不法货运业主钻了现行公路收费方式的空子。长期以来,我国收费公路一直以车辆核定装载质量为依据,按照车型分类的方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由于收费方式与车辆实际重量没有直接的关系,客观上形成运输车辆“超得越多赚得越多”的现象。一些不法车主甚至采取“大吨小标”的方式,偷逃国家规费。

  超限超载损失的不仅是国家的规费,更严重的是对公路和桥梁毁灭性的破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交通工程研究所所长刘红生用专业的计算公式演算后告诉记者,车辆每超载1倍,对沥青路面的破坏力是正常破坏力的16倍,而对水泥路面的破坏力却是正常破坏力的65536倍。也就是说,这种车辆行驶一次,就分别相当于正常载重车辆行走了16次和65536次,其对公路的损耗不言而喻。这种不按实际重量收费的方式,根本不能真正反映车辆对公路的占有和使用程度,在很大程度上缩短了公路的使用寿命,对公路和桥梁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现行的公路收费方式暴露出的种种弊端,使得收费方式的改革势在必行。

  新规解读之一少装少收多装多收超载加倍收

  即将实行的计重收费,就是以收费站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为依据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简单理解就是“少装少收、多装多收、超载加倍收”,符合“多用路者多交钱,少用路者少交钱”的原则。

  这样的收费方式,克服了原来按车型收费同类车辆识别不准以及同类车型中重车、空车一样收费的不合理现象,能比较合理地反映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对道路的磨损。

  新规解读之二计重收费不以增收为目的

  在计重收费执行的标准中,对标准车型、标准装载的车辆总体收费水平,与现行的收费水平基本持平或略有下降,所以,计重收费并不是以增收为目的,不会增加社会的总体负担。计重收费旨在通过经济杠杆的调节,有效地消除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利益驱动,以解决当前货车普遍存在的“大吨小标”的现象,达到打击超限超载的目的。

  但是,打击超限超载并不是计重收费的惟一目的。计重收费按实载收费,能有效地保护守法运输业户的利益,遏制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规范货运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新规解读之三打击超限超载不因计重收费而手软

  目前,公路部门打击超限超载,主要靠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据了解,我省现有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不到20家。由于客观原因,这类检测站不可能每条道路上都设。有的司机为了逃避检查,绕道行驶。

  7月1日开始实行计重收费的,是所有的高速公路和大部分开放式收费公路,其他收费公路将在今年年底以前全面实施。到那时,超限超载车辆将无处可逃。

  新的收费方式对超限超载的车辆加倍征收过路过桥费,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超限超载的现象。但是,计重收费并不能达到完全根治超限超载的目的。因为对超限超载的收费最高也就是正常装载时的3倍,这种处罚并不能完全阻止超限超载的行为,因为超限超载仍有利可图。所以,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检测和处罚,绝不能手软。有关部门也表示,会继续加大对超限超载的打击力度。

  本报记者郑鸣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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