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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不想等一月当月工资难领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2:59 重庆晚报

  提出辞职,单位称要等一个月后才能批准,否则当月工资无法领到,昨日,九龙坡区刘女士向本报投诉。

  刘介绍,她是重庆华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一名冲压工。6日22日,她向单位提出辞职。刘称,单位以未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为由,不予批准,“6月份的工资还没发,若我如今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离开岗位,单位要按旷工进行处罚,工资就要充作罚金。”

  对此,该公司人事部杨主任说,按公司规定,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单位才有时间找接替者,保证正常工作不受影响。在公司没批准前员工离开工作岗位,他们就只能按旷工论处,罚金也只能从员工未发的工资里扣除。按正规程序,一个月后,不管公司是否找到接替者,都会批准员工辞职,并结算好工资。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志同律师事务所陈昊律师表示,该公司扣发工资的做法不妥当。若员工未提前申请辞职就离开,且有证据证明该行为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赔偿,但无权扣发员工工资。他建议刘女士向劳动部门投诉。

  记者 赵远哲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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