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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卡名不副实工伤难以认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3:00 石狮日报

  住院病例卡等相关医疗证明,在工伤事故赔偿中十分重要,但是最近不少外来务工者打进本报热线反映,因工伤住院治疗时,老板常常想方设法改换伤者的姓名,有时甚至是使用老板或者其亲属的姓名为患者治疗。治疗后,老板往往拿走病例卡等一些住院治疗证明,造成工人由于材料不足无法向劳动部门申诉索赔,难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没有病例卡工伤难认定

  在锦尚工业区打工的梁先生向本报投诉,5月28日,他在工厂维修机器时,由于同事操作不当,造成其左手3根手指被机器轧断,他当场昏死过去,工厂老板把他送往医院治疗时,给医院报的是老板卢某的名字。治疗期间,他多次与老板协调更改病历卡上的名字,但均遭老板拒绝。出院时,老板卢某把病例卡、医疗费用单等统统拿走,梁某多次与老板协商工伤事故赔偿问题,但屡遭推托。之后,梁先生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因为缺乏病历卡等证明材料,而无法被予以认定。

  无独有偶,来自四川的高先生工作时不慎摔断右腿,住院治疗时,老板说另一员工洪某买了保险,可以得到相应的医疗赔偿,于是要求高某冒名顶替员工洪某的名字。于是,高先生用洪某的名字入院治疗。一个月后,老板称无法得到相应保险,拒绝为高先生支付医疗费用。高先生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同样遇到难题。

  补办病历卡很困难

  记者从市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工人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必须向劳动部门提供的材料是事故发生时原始病例卡复印件;或医疗诊断证明原件;或职业病诊断书原件,这是必不可少的材料之一。因此伤者在住院治疗期间最好使用本人的姓名,否则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如果没有进行过工伤认定的,或者事故因此而耽误的时间太长,你的主张将无法得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市某医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认为,医院在伤者住院时,没有要求伤者提供必要的证明,所以即便是患者使用别人的姓名,如果患者本人治疗期间不提出更改,医院还是不知情的。出院后,如果伤者想要回原始病例卡十分困难。医院一般不再开具医疗证明,只有在老板与患者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开出相应的证明,但是这对正在索取工伤赔偿的患者来说有很大的难度,医院提醒患者最好使用本人的姓名接受治疗。

  市卫生局医政股的邱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在病人住进医院时,院方没有要求伤者提供身份证,所以不可回避会有这种现象发生,医院可以在核实患者的实际情况后,为伤者重新提供医疗证明,但是在程序上相当复杂。

  某律师事物所的一位律师认为,病例卡及医疗收费单,都是伤者进行工伤申请的重要证据,所以伤者一定要注意保存,在住院治疗期间一定要使用自己的姓名,保存原始证据。(逸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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