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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老人普法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3:05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南陵县家发镇联山村水映青山,房隐树中,但最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这儿淳朴的民风、和谐的环境。提起这些,人们都说这与执著普法的张伯英分不开。

  75岁的张伯英老人,1984年11月从宁夏离休回到原籍南陵县家发镇联山村。这里地处偏僻,人们法制观念淡薄,时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不良现象发生。他想:自己是离休干部,应当多为农村普法发挥余热。

  要干好普法工作,仅有热情是不够的。1985年6月,他参加了《民主与法制》杂志举办的函授班,除信函、电话咨询外,还虚心向县、镇司法人员请教。经过两年多的刻苦努力,他拿到了毕业证书。

  张伯英开始走村串户义务向村民宣传法律知识。他花钱改造了原先用于开烟酒店的小平房,建起法制宣传栏,将与村民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抄好后在宣传栏中张贴,让村民阅读学习。张伯英还教村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联山村菜园村民组秦帮耀、张兆林,1988年4月与淮北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供应3万把竹扫帚的购销合同,要求5月份交货。他俩按期将货运到公司后,不料却被拒收。张伯英找出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帮他们向有关部门反映,使此事得到妥善处理。

  张伯英义务普法的行为,多次受到县、市表彰,还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普法先进个人”,被省政府授予“普法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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