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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暴力冲突可强制隔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4:24 京华时报

  综合新华社消息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明确,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政府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此外,草案对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处罚也作出规定。

  警方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草案规定,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领馆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草案还规定,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情况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发生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反恐怖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媒体擅发信息最高罚10万

  草案明确,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规定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的;未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或者不服从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的;未按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具体应急预案,导致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的;新闻媒体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的。

  草案还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社会安全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并对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进行管理。但是,发布有关信息不利于应急处置工作的除外。

  违法征收公民财产可撤职

  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在“法律责任”一章中,为地方政府设置了7条“高压线”。

  草案规定,地方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未按规定报送、通报、公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的;

  缓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不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

  未及时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重建等善后工作的;

  违法征收、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的;

  不及时归还征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的;

  对被征收、征用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按规定给予补偿的。

  公民不服从决定可究刑责

  草案对社会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责任和义务作了详细规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如果公众不依法履行义务,将受到相应的处罚。草案规定,公民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的危害扩大,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关于反垄断法草案

  “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确定

  据新华社消息当公众对垄断行为反映十分强烈之际,反垄断法草案在经历12年的砥砺之后,正式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程序。国际上,反垄断法通常包括三大制度,即: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经营者集中。我国制定反垄断法时充分借鉴了国际经验。

  草案确立的控制经营者集中的制度,目的是防止经营者通过合并、并购、联营等方式增强市场控制力并最终排除、限制竞争。

  “各国反垄断法都对经营者集中实行必要的控制。”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说,“控制的主要手段是对经营者实行事先或者事后申报制度,并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允许。”

  草案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了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其中一般行业和领域的申报标准是: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在全球范围内上一年度的销售额超过120亿元人民币,并且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在中国境内上一年度的销售额超过8亿元人民币。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这个标准,绝大多数企业并购一般不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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