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保护征求市民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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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6: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叶平生)《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已被省人大常委会列为广东省今年立法计划项目,污染饮用水源最高罚款10万元。昨天,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将该《条例》(草案)正式向社会公布,向市民征求修改意见。有关《条例》内容详见省政府法制办网站(网址:www.fzb.gd.gov.cn)和广东省环保公众网(网址:www.gdepb.gov.cn)。 市民如对条例内容有意见和建议,可在7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 室。来信请寄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510031;传真:020-83132514;电子邮箱:gd_fazhi@yahoo.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