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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村民长期私自搭线取电 一村庄领到"天价"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7:41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赵敏

  在上思县在妙镇联合村平卜屯,80%的村民一直有偷电行为,对此,电力公司曾多次警告,可是没有成效,电力公司只好切断该屯的供电线路,并按相关法规处罚该屯3万多元。村民认为这是给他们屯的用电判了“无期徒刑”。

  33户村民有20多户偷电

  6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平卜屯。提到村民偷电的行为,屯长曾训宝毫不掩饰地承认了这个事实。他说,该屯共有33户人家,200多人,目前在家的有160人,其中20多户长期有偷电行为。今年2月中旬,县电力公司发现后,切断了该屯的供电线路。

  停电后,村民的手机不能充电,电视不能看,生活极不方便。6月初,村民实在难熬没电的日子,便派曾训宝等4名村民找到县电力公司。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称,该屯大多数村民家中都有1~3台2000瓦以上的电磁炉,而这些村民大都存在窃电行为。基于这种情况,电力公司按照《电力法》以及电力供应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以该屯每天60千瓦、日常用电6小时、半年时间、单价0.594元/度来计算,结果对该屯处以3.8万多元的罚款,如果该屯不能如数缴纳,就不能恢复供电。

  “电力公司给我们判了‘无期徒刑’”

  村民曾礼善说:“这么高的罚款,对于一个小小的屯来说,简直就是‘天价’。”

  他说,平卜屯之所以有这么多村民偷电,电力公司管理不善也有一定责任。他告诉记者,以前,电力公司安排到村里收取电费的收费员,每月收费时不是按照电表计量进行收取,而是要求每家每户按50元包月缴费,只要缴纳50元,就可在本月内随意用电。有的村民由于支付不起50元的包月费,就自己搭线偷电。

  曾训宝也说,从2004年初到去年底,他家总共用了880多度的电,每度电的费用他都如数缴纳给了收费员,在收费员本子上记得清清楚楚。然而今年初,县电力公司另外安排了一个人来收费,新收费员说他只缴纳了330多度电的费用,要求他补交剩下的550多度电的费用。后来,他通过电力公司找到了前面的那个收费员,那个收费员把他的电费记录本拿去后却消失了,电力公司为此也没再继续催他补交电费。

  这次全屯被停电后,曾训宝在6月上旬召集全屯村民开会,商议决定按人头集资,无论窃电与否,每个人都要集资80元,由他负责收款。如今参加集资的村民达到了105人,但集资款才有8400元,仅仅相当于3.8万多元罚款的一个零头。

  缴纳窃电实际金额即可供电

  6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上思县电力公司。该公司营销部副主任马永强拿出20多张照片对记者说,该屯的偷电现象实在太猖獗了。记者在照片上看到,平卜屯的很多电线确实没经过电表,而是在电表前私自搭上一根线,从墙缝中直接拉进屋子。更为严重的是,有的村民甚至在高压线下的菜地里插一根竹竿,然后把电线缠绕在竹竿上,顺着竹竿直接从高压线搭线取电。

  马永强说,其实电力公司从去年就知道该屯村民的偷电行为,以前考虑到村民生活较为艰苦,所以只是口头警告,不料这些“电老鼠”大都充耳不闻。今年2月,该公司工作人员去该屯调查时,发现80%的村民仍跨表搭线用电。他说,电能是国家财产,窃电属盗窃行为,而且偷电会埋下很多安全隐患。电力部门根据《电力法》的相关规定,有权对窃电者处以3倍以上罚款,窃电数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还可上报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平卜屯觉得电力公司的罚款过高,电力公司可以作出一些让步,但前提是该屯至少要如数缴纳实际盗窃电量的电费。编辑:王香菊作者: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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