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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撬开门 房客要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8:20 南京晨报

  晨报讯 昨天,读者爱民报料:今天,南京建宁路发生一起纠纷,一名房客称房东未经允许撬开了他的房门,偷了他的东西,列出一个清单来要求赔偿损失,双方最后闹着要打官司。

  原来,昨天上午10时许,下关特巡警接到市民报警,称建宁路灯饰广场附近有人打架。110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是一起难缠的纠纷。

  外地男子刘某(化名)说,他从今年1月份在这里以每月600元租金租下一个店面,专门做手机生意的。5月底,刘某不想继续租了,欲退房,可房东认为合同未到期,不愿退1000元押金。他干脆就关了店门,停止了生意,也不再交房租。“今天我回来一看,他把房门给撬了,另外换了一把锁,我的东西都不见了。”刘某很气愤。

  房东张某(化名)比刘某还生气。张某说,这房子租给他时,讲好最低租一年的,可他不到半年就要退房,按约定,押金是不退的。他当时表示不再租了,却不交房门钥匙。前几天,张某为了能继续出租房子,就给刘某打电话,让他腾出房子来,可他不接电话。张某决定重新换把锁。于是特意喊来几位邻居和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作证,他撬开房门,将刘某的东西一一收拾好,封存起来。可刘某现在赖上了他,说有不少现金和物品失踪了。

  刘某向110民警出示了一个清单,坚持要求张某按单赔偿,两人又争论不休。居委会的一位工作人员和几位邻居证实了张某的说法,但对刘某“里面还藏有现金”的说法,他们也说不清楚。民警努力调解无果,只好建议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他们也表示要对簿公堂。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的张孝彬律师认为,这件事双方都存在过失,索赔一事如果调解不成,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刘某必须有足够的证据。

  作者:李灿伦/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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