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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8:20 中国西藏新闻网

  尼玛潘多

  6月23日下午至24日上午,西藏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听取了我区7地(市)和金融、林业及自治区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和支持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安排部署了下一步西藏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工作。

  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自治区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向巴平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胡春华、自治区副主席次仁分别主持了24日上午和23日下午的会议。

  自治区领导吴英杰、洛桑江村、甲热·洛桑丹增出席会议。

  今年年初,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了在西藏范围内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的重大决策。近半年来,在自治区、地(市)、县各部门的努力和配合下,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实现了开门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年自治区共安排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40000户,截至5月底,西藏农牧民安居工程已完工8104户,占年度建设任务40000户的20.26%,正在建设的有27111户,占年度建设任务的67.77%,正在备料准备于近期开工建设的有19290户(含地、县计划外增加建设户数)。目前,西藏已完成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投资7.17亿元。

  向巴平措在讲话中对前一阶段西藏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半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建立了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做到了农牧民安居工程家喻户晓;完善方案,加强了对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指导;建立规章制度,保障了安居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完成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准备。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西藏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总体进展顺利,实现了开门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向巴平措在讲话中深入分析了西藏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说,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是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推进西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巩固祖国西南边防,对实现西藏经济跨越式发展、保持社会局势长治久安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许多群众说,政府出钱帮我们建房,这是历朝历代都没有过的事情,我们感谢共产党、感谢政府。他要求各级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把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西藏“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确保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扎实稳步推进;要增强大局意识,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把农牧民安居工程纳入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和协调发展的全局,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规划好、安排好、落实好;一定要实事求是,一定要因地制宜,一定要量力而行,一定要尊重群众意愿,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好,扎实推进并确保取得实效;必须避免乱占耕地,必须避免乱砍滥伐,必须避免把城市安居工程的模式搬到农村去。

  在谈到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完成今年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时,向巴平措提出了六点意见:(一)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认真做好村容村貌的统筹规划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做好村容村貌的统筹规划工作。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到规划设计先行、施工在后。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安排的年度建设计划,认真扎实地做好农牧民安居工程实施工作;(二)加强协调,合理调配,切实做好木材供应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自治区确定的木材采伐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和规格,做好木材的采伐、加工、运输工作。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木材供应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物价部门要严格管理,坚决遏制木材价格过快增长的势头。(三)尽快调整完善贷款政策,有效解决农牧民贷款难问题。各级金融部门要积极适应西藏农牧民的实际情况,本着实用高效、简便易行的原则,简化贷款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做好贷款服务工作;(四)合理安排建设进度,确保“两不误”、实现“双丰收”。各地、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好农牧业生产与安居工程建设的矛盾,确保安居工程建设进度和农牧民增收“两不误”,同时,要积极组织好农牧民开办乡村石料厂、施工队、木工队、运输队等乡村企业,引导和扶持农牧民增收致富,实现农牧区生产发展、农牧民生活改善。(五)加强监督,确保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资金专用有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自治区年度工程实施计划及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各地(市)、县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做到安居工程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各级审计、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配套资金的审计和监督。(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各级农牧民安居工程领导机构要时刻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大力加强对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的指导,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跟踪督办和监督检查,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工作汇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层层签订农牧民安居工程责任书,把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实到乡(镇)、到村、到户。

  胡春华也在会上讲话,他要求,与会人员深刻理解和领会向巴平措同志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统筹好农牧业生产、农牧民增收和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工作;按照自治区的要求,按期完成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不要赶进度,超规划;合理确定建设投资规模,使之与农牧民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做到既安居又乐业。

  区党委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厅、区党委宣传部及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7地(市)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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