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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农民养老要靠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8:39 温州新闻网

  日前有媒体报道,重庆巴南区南泉镇鹿角敬老院一名七旬老人为改善生活,外出打工时不幸猝死。当地人说,敬老院老人外出打工,已经有几年了。

  这个让人心酸的事例虽属个别,却让人警醒:在社会福利事业有待完善的农村,农民养老要靠谁?在老龄化问题浮出水面的今天,还有多少老人面临“养老难”的窘境?

  统计数据表明,在农村,面临养老困境的老人还不少:需要社会供养的老人有500多万人,但真正获得救助的不到300万人。一些贫困地区,老人的受保障率还不到一半。不仅如此,洪战辉带着妹妹上大学、刘霆背着母亲上大学等家庭贫困救助不力的事例在农村时有所闻,老、弱、孤、寡及残疾人员等应保未保的“五保”人员还有很多,农村社会福利事业落后的现状让人忧心。

  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对农村老龄产业的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由过去的养儿防老,到依靠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投入,是巨大的进步。但七旬老人外出打工的现象说明,政府保障的力度还远远不够。据某省调查,2002年,敬老院的标准为人均1600元左右,分散供养老人的标准仅为1000多元,而当地人均收入已经超过2000元,供养标准低于地方人均收入。在一些财力差的地方,实际供养标准还要大打折扣。由于供养不足,一些被救助的老人吃、穿都颇为勉强,有的老人甚至记不起上一次吃肉和吃蛋的时间。难怪敬老院的老人为了“改善生活”外出打工。

  如果说以前农村福利事业是集体事业,经费主要由村集体来筹措,相关责任在于集体,那么从2005年农业税取消和“乡财县管”之后,敬老院的资金主要由政府提供。可是在农村,由政府按人头提供的农村社会救助普遍处于低水平状态,比如在中部某地区,每个“五保”老人每月只能领到100元生活费和一些救济粮,根本无法满足生活需要,剩下的必须由农村自己解决。但在广大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和东部的落后地区,一些集体财产已处于“空壳”状态,乡镇政府自顾不暇,哪里有能力去解决“五保”人员的救助问题?

  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了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补助、灾民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可是有规划并不等于有落实。如何让农村敬老院走出供养资金不足的困境?如何让农村生活无着落的人、贫困的人、需要社会援助的人感受到社会保障政策的阳光?如何从制度上完善农村福利事业?这些问题都是我们无法回避的课题。

  农民的养老问题不是小事。它不仅关系到新农村建设,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和发展。当我们的城市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救助系统,当一些富裕的农村地区已经建立了农村低保体系的时候,我们更应当把关切的目光、倾斜的政策投向中西部,投向偏远落后的农村,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养老难的问题,通过这种对农村福利事业的“反哺”,让那些鳏寡孤独的农村老人颐养天年。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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