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草案于24日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经济宪法”剑指垄断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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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8:5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据新华社电电信、公路、民航、金融……在社会各界对许多行业的垄断行为反映日益强烈之际,反垄断法草案于24日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反垄断法是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法律制度,素有“经济宪法”之称。有关专家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反垄断法草案,意味着反垄断立法正式进入立法程序,更让公众看到了中国政府和最高国家权力机 关积极回应民意、打击垄断行为的决心。反垄断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据全国人大财经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一些国家的反垄断立法已有百余年的历史,目前世界上颁布反垄断法的国家有80多个。 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反垄断法列入立法规划。12年之后,反垄断法草案终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市场上,一些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价格、强制交易;一些地方的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企业间的合并、重组日趋活跃,部分地区、行业垄断苗头开始显现。“形形色色的限制竞争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而且阻碍国家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全国人大财经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跨国公司通过并购在我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甚至会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表示,制定反垄断法就是要防止和制止来自国内外的垄断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竞争力,保证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协调发展。对于电信、铁路、电力、民航、金融等行业的垄断行为,近来公众反映强烈,草案的规定对此有何影响?一位参与反垄断法草案起草工作的专家表示,这部法律一旦获得通过,将会对这些行业的垄断行为产生很大的影响和遏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