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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好话”换来6年牢狱 法院认定此人促成毒品交易以毒贩同伙论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9:34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雪芬通讯员/吴娇梁容坚)成人之美,本是好事,但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到了毒品交易现场,还为双方成交说好话,结果,法院认定此人对促成毒品交易明显起了一定的催化作用,以毒贩同伙论处,判了他有期徒刑6年。

  此人叫郑海生。2005年6月13日,李昌洲打电话与张世春联系购毒,约定在中山市石岐城区商谈。当天,李昌洲以到中山市购买衣服为由,租乘郑海生的小汽车,来到了中山市

西区某食店。李昌洲与对方初步商定了交易毒品海洛因的数量与价格。

  第二天中午,李昌洲又租乘郑海生的小汽车,来到中山市西区某食店与张世春、钟某等人交易毒品,尽管进入交易房间之前,郑海生还有些懵懂,可当他知道双方是在做毒品生意后,便自作“聪明”,向钟某等人说了一些促成交易的好话,称“以后要多少有多少,价格可以低一点”。

  当双方达成交易,李昌洲收取钟某的毒资38000元时,被埋伏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毒品海洛因101.56克及相应毒资被当场缴获。

  法院认定,郑海生在交易毒品时为了达到促成交易所说之话明显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鉴于其原先对贩毒不知情,仅在其见到毒品后为促成交易起了一定的辅助作用,情节一般,应认定为从犯,可减轻处罚。法院判处郑海生6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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