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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债权人可申请债权凭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0:17 生活报

  本报记者 李健

  哈市市民汪女士的家人遭遇了车祸,法院已经下达了判决书判令对方进行经济赔偿。但对方离家逃避赔偿责任,汪女士想知道自己应该如何申请执行,如果找不到责任人,执行是否有时效限制?

  答:国家法律及相关解释对如何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时效以及找不到责任人的情况下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都做了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逃逸以躲避执行,由人民法院做出债权凭证,以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个债权凭证的时效为20年,时效期间内随时都可以提起执行。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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