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杀人嫌犯 公安协勤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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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0:19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6月22日,记者从瓮安县人民法院获悉,该县公安协勤员宋兵因犯窝藏逃犯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1月26日晚,瓮安县某中学高一学生江某在瓮安县某网吧上网时与周某某、潘某、周某因小事发生争吵,继而双方发生打斗。周某某随即抽出刀来朝江某背部连砍数刀,同时,潘某也掏出卡子刀朝江某身上猛刺数刀后逃离现场,江某因大量 失血而死亡。此3名犯罪嫌疑人首先逃到该县公安协勤员宋兵住处,宋遂打电话叫来出租车,付了20元车费给驾驶员后将3人送走,同时还拿了15元钱给周某某。3人逃到该县永和镇开坪村周某家躲藏。2005年11月27日,警方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近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3-12年有期徒刑和数万元经济赔偿。宋兵则因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作者:石晓军 文隽永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