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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考取公务员先下乡”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2:00 光明网
金海燕

  今年在安徽省直机关和合肥市公务员招考时,有一条明确规定:录取为公务员后,要到金寨等县农村中小学从事一年的教育教学工作。当得知这一规定后,在几百名通过笔试的入围考生中,有5名考生先后弃考,原因是“不想到乡下去”。(6月18日《新安晚报》)

  据合肥市人事局张局长说:“这5名考生的笔试成绩都不错,其中两名还相当优秀,

但是他们做出这样的决定实在让人吃惊。”其实,有几名考生只想公务员的权力和待遇,不愿下农村下基层去与群众同甘苦,也是正常之举。说心里话,很多从农村走出来的大学生,毕业后又有几位愿意回家乡?大学毕业生留恋大都市,盼望进外企、当白领,不愿到艰苦的地方,不愿下基层进企业,更不愿下农村,都是他们的个人志愿,我们既不必吃惊,也毋须说三道四。然而,对于招考公务员来说,愿意下基层、愿意下农村却是必备的一个条件,如果连到农村支教扶贫一年都不愿意去,这样的人可能成为好白领、好CEO,但是决不能成为好公务员。因此,这5位“成绩不错”的考生放弃下一轮的面试,确实不必为此感到可惜。

  公务员者,为公众服务的人员是也。在公务员服务的对象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生活在基层、在农村的群众,不管你是教育部门还是科技部门的公务员,从本质上说,都不能脱离群众的大多数,不能有不愿意接触、了解最基层群众的心思,因此,我认为安徽省直机关和合肥市招考公务员有“下乡支教一年”的规定,实在是非常正确和必要的。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如果让连“下乡支教一年”都不愿的人进入了公务员队伍,今后我们的公务员队伍里,恐怕就会增加几位高高在上的官僚,甚至是对群众疾苦冷漠无情的渎职者。

  我不知道安徽省直机关和合肥市招考公务员的这条规定,是今年的临时措施,还是今后的长期制度?但我希望有了今年的开头,能够把这样的好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凡是从校门或城市直接考入公务员队伍的年轻人,都应该到农村去工作生活一段时间,让他们有一个了解基层实际,培养与人民群众深厚感情的过程,这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更是促进年轻公务员健康成长的一条重要措施,因此应当成为一项制度、一条铁律:凡是不愿下农村、下基层的人,想当公务员,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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