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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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2:11 信息时报 |
马文义案——贩毒网环节复杂历年罕见 2004年2月29日,东莞警方进入广州市广信红棉阁某房搜查时,发现了几十包国际标准包装的海洛因毒品。这些海洛因共35块,总重12.25公斤。此前,警方已查获了同一犯罪团伙的近两公斤海洛因。警方顺藤摸瓜,破获马文义等16人特大团伙贩毒案。 自2003年下半年开始至2004年上半年,以马文义为首的16人贩毒团伙,通过彼此介绍相互认识,以贩卖毒品海洛因牟取暴利为目的,结伙在广州天河区、海珠区以及东莞等地大量贩卖毒品海洛因,个人贩卖毒品海洛因200克至1万多克不等。 和一般的毒品案件不同,这个贩毒网络层层相扣,包括了12个流通环节,环节之复杂,在广东省历年破获的毒品案件中都是罕见的。除一部分进入当地毒品消费市场,更多的毒品则通过这个地下网络,转运到湖南、四川、江西以及北方地区。目前,一审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马文义等8人死刑,其余8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缓刑不等。 秦滕均案——市内生产两万多粒摇头丸 2002年10月间,秦滕均与同案人陈朝新合谋制造冰毒以牟取暴利,双方商定由陈负责出资、提供制造冰毒原料、工具、场地,由秦滕均负责纠合他人,在广宁县某管理区山猪农场一起制造冰毒,并将成品冰毒运回其位于广州市寺右新马路的家中存放。 案发后,公安人员在秦滕均的家中搜获21包重18.214公斤的“冰毒”以及其它毒品和制毒原料。 此外,在2002年11月间,秦滕均等人合伙大肆制造“摇头丸”,在广州市海珠区设立制毒工场,制造“摇头丸”22500粒。公安人员从秦滕均住处还搜获手枪7支,子弹167发以及10筒爆炸物。 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制造、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数罪并罚,判处秦滕均死刑立即执行,另两名同案人分获有期徒刑15年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