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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晓淇:“安排”是应对区域合作挑战的必然选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4:42 中国新闻网

  

廖晓淇:“安排”是应对区域合作挑战的必然选择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六月二十六日在澳门签署,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与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在协议上签字。澳门代理行政长官陈丽敏,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周波出席签字仪式。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将于本月二十九日在内地及香港同公布。中新社发 史利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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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6月26日电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在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签署3周年之际,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指出,内地与港澳签署具有自由贸易协议性质的“安排”,是应对区域经济合作挑战的必然选择,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则。

  2003年6月29日,内地与香港签署“安排”,主要内容包括内地与香港逐步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各项措施。同年10月,内地与澳门也签署了“安排”。

  廖晓淇指出,进入21世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已经成为各国和地区扩大对外经贸合作、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截至今年3月,向世贸组织通报的各种自由贸易协定已达340个,其中有80%是在过去10年里建立的。“安排”的签署实施,是内地与港澳经济深化合作、共同发展,应对外部经济环境挑战的必然选择。

  他说,改革开放28年以来,港澳一直是内地最重要的贸易伙伴、最大的境外投资来源地和对外投资目的地。内地与港澳之间在已有密切的经贸关系基础上,要进一步向前发展,就要创新合作机制、合作方式。签署“安排”,就是要促进内地与港澳之间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和经济融合,进一步加强内地与港澳间的经贸合作与经济发展。

  廖晓淇同时指出,“安排”也是内地改革开放的客观需要,是对港澳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推动。

  廖晓淇还强调说,“安排”符合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世贸组织在倡导全球经济贸易自由化的同时,并不反对成员之间缔结双边或区域性的自由贸易协定。内地和香港、澳门作为世贸组织的成员,同时又是不同的关税区,“安排”作为国家主体与其单独关税区之间的自由贸易协议,符合世贸协议的规则。而且“安排”的内容不对非成员方新增或提高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的壁垒,完全符合世贸组织的要求。世贸组织对“安排”进行了三轮审议并于今年4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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