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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公路电缆应视为危害公共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5:04 金羊网-羊城晚报

  文/本报记者林翎 通讯员 孙辉阳 图/本报记者朱文海

  广东14条高速公路设施去年被盗损失达500万元!针对打击处理遇到的法律难题,有观点认为——偷公路电缆应视为危害公共安全

  广东省高速公路设施被盗、被损害现象严重,已对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构成了威胁

  记者昨天从广东省高速公路公司了解到,该公司所属的京珠北、粤赣、惠河、深汕西等14条高速公路,仅去年在这方面的直接损失已超过500万元!

  然而,在处理这类问题上,有关部门遇到了法律上的难题……

  

偷公路电缆应视为危害公共安全

  图:深汕西高速公路电线被盗,机电系统瘫痪

  歹徒猖狂!盗损设施案天天发生

  高速路上偷电缆焚烧取铜材

  今年以来,京珠高速乳源境内连续发生七宗电力电缆线及标志牌遭人破坏及盗窃案件。

  5月23日凌晨2时,群众举报称,在京珠北高速公路北行K43处,有人在盗窃电缆线。韶关市和乳源县专案组民警埋伏在其必经路口。约4时,当犯罪分子搭载赃物经过时,民警将其中一人抓住。根据其交代的线索,民警随后抓获另外3名嫌疑人。让民警感到震惊的是,4人竟全是中学生!李×古、杨×因刚满16岁被刑拘;嫌疑人邓××、范×因为还未满16周岁,警方对两人教育后将其释放。

  据深汕西高速公路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一名歹徒盗窃了高速公路的电缆后,竟将电缆堆在高速公路桥下。第二天,这名歹徒去请货车到现场运电缆,货车司机觉得事有蹊跷,揭发了此事。此外,有的歹徒竟猖獗到将盗窃所得的电缆在公路附近就地焚烧,取走电缆内的铜材。

  以上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

  事实上,据一些高速公路公司反映,高速公路设施被盗、被破坏的现象几乎每天都发生,“白天把被破坏的设施修复了,说不定晚上又被破坏了。”

  佛开高速公路2004年下半年至今近两年来,沿线交通安全及配套设施被盗情况几乎持续不断,近两年被盗设施共损失109.7万元。主要在禅城区张槎路段、南海区罗村、九江路段、顺德区龙江路段较为严重,江门路段也时有发生。

  惠盐高速公路惠州段从2004年至2005年,公路设施被盗的直接损失达330万元。

  深汕西高速公路从去年下半年至今年上半年的损失已超过54万元。

  今年1月至5月,粤赣、惠河高速公路路段共发生盗窃案50起,损失金额超过50万元。

  

偷公路电缆应视为危害公共安全

  图:粤赣高速公路河源段电缆被剪开,电缆被盗

  触目惊心!修建速度比不上破坏速度

  电缆被盗情报板成了“哑巴”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粤赣、惠河、深汕西、惠盐等高速公路,沿途所见的公路设施被盗情况的确触目惊心。

  粤赣和深汕西高速公路的路边,记者看到在路上有好几个高大的电子可变情报板都没有亮起来。这些情报板,可及时为司机提供交通信息和指令,使驾驶员可采取合理的行车方式和路线。但是,由于有不法之徒将电缆盗走,情报板成了“哑巴”。这两条高速公路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电缆被破坏,公路的机电系统马上就会瘫痪,不但造成收费数据丢失,还使高速公路边的事故报警电话成了“哑巴”,后果严重。

  据介绍,不法分子往往是将电缆从中剪断,然后向两边一拉,结果少则几十米、多则几公里甚至十几公里都被盗走。为了防盗,现在公司都将电缆的管道用水泥封死。由于水泥是在24小时内凝固,不法分子就利用这个时间差挖开水泥盗电缆。因此,公司常常的封水泥之后杀个回马枪,往往是一抓一个准。

  在惠盐高速公路,记者惊奇看到路两边立着两排密密麻麻的水泥柱。原来,这段路60多公里两边的铁丝隔离栅已全部被盗,结果就变成这个样子。该公司已计划近期斥资再修。但按这种偷盗速度,只怕修建的速度还是比不上偷的速度。

  记者沿途发现,一路上如反光牌、防撞栏的螺丝被盗等情形更是多不胜数。据了解,不要小看这些小设施,一旦被盗,危险很大。

  据省高速公路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波形钢护栏支架、桥侧人行道栏栅被盗走,护栏防护作用降低或丧失可能造成交通事故的车辆损失和人员伤亡加重;铁丝网等高速公路隔离设施被盗可能造成行人或牲畜进入高速公路引发交通事故出现人员伤亡;通讯井盖、管线被盗、破坏通讯线路会造成通讯和高速公路收费系统中断等;就连小小的防撞栏螺母,如果被盗不及时安装的话,如果事故汽车撞上防撞栏,就不能起到保护作用,后果将很惨重。

  据介绍,高速公路设施价值不菲,但不法分子把偷到的设施当废品卖掉,上千元的反光标志板只卖几十元,几十元一个的螺母只卖几毛,一米几百元的电缆只卖几元。为了防盗,高速公路公司不得不将螺丝焊死、对可变信息情报板加装供电中断报警装置、将标志牌换成塑料的。

  

偷公路电缆应视为危害公共安全

  图:粤赣高速公路河源段因电缆被盗,高速公路信息系统瘫痪

  这仅仅是盗窃吗?有律师认为:

  这类盗窃已危及公共安全

  惠州高速公路交警一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盗窃高速公路设施的不法分子分两类,一类是本地人,以一些无心向学的小青年为主;二是一些有组织的外地团伙。由于高速公路线长点多,而作案人员流动性大,作案速度快,而且是盗窃、销赃一条龙作业,查处的难度较大。但是,这并不是这类案件的难点,因为近年警方和路政人员通过加强巡逻和伏击等多种方式结合,都给不法分子不同程度的打击。目前,打击高速公路设施盗窃行为面临的最大难题是法律问题:这类案子是按处理,还是按处罚更重的破坏公共设施处理呢?

  一般来说,抓获的盗窃高速公路设施的不法分子,有关部门都是以盗窃论处,但盗窃罪要超过3000元才能立案,很多这类案件的特点是案件标的低,但危害大。因此有关部门对这些不法分子一般是留置12小时后就教育放走。如果抓到屡次犯事的,要累计查处的话取证也相当难。因此,有人认为,能否按破坏公共安全设施定罪来对不法分子进行处理值得有关部门多加考虑,因为破坏高速公路设施,其后果是直接影响了公共安全,而且,这一罪名无需3000元才立案,处罚较重,能起到威慑的作用。

  这个观点,多家高速公路公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有所反映。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潘谦律师认为,盗窃高速公路设施,已对公共安全构成危害,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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