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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莫将“十大杰出干警”评选娱乐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5:55 正义网

  据了解,“2006永州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评选”活动自今年3月初开始启动,4月底开始投票。由于引入了当下流行的“超女”评选模式,采取手机(小灵通)短信和拨打热线电话的方式进行投票,最后导致了一系列非正常行为的发生。(见6月26日《潇湘晨报》)

  自2004年起,湖南卫视的超级女生节目开始风靡全国,其收视率也是节节攀升,而与之相伴的超女评选模式更是被称作为平民娱乐的代名词。今年,在媒体的煽情下,笔者看

了几场超级女生的分区赛,而出乎意料的是看好的几位选手都没有笑到最后。后来想想,也许这就是超女比赛——不是要选最好的,而是要选最能赢得手机短信的。

  湖南卫视是超女评选模式的始作佣者,没想到永州市居然把超女评选模式用在了“十大杰出干警”评选上。笔者认为,这种移花接木的评选方式实在是不可取,它最终只能落得个“南橘北枳”的结果。首先,评选“十大杰出干警”不是娱乐,而是一项严肃的的荣誉评选。它要求的是客观、公平、公正,而不是全民娱乐与随意判断。固此,超女评选模式不符合“十大杰出干警”评选精神内涵,不可取。

  其次,超女比的是歌喉,她们只需唱两三首歌就能让观众知道其水平。而“十大杰出干警”评选的标准则不同,它依据的是干警们的日常工作业绩,是其持续性的工作表现,不能只凭表面印象来评判。更何况,有许多杰出的干警一直默默地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他们的事迹不为公众知晓,如果用超女模式评选,那些与公众接触较少的干警就很难赢得客观的肯定。

  再者,超女评选要的是造声势,目的是为了让举办方挣个盘满钵溢。而“十大杰出干警”评选的目的只是对一个人工作的肯定,并以此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正可谓,两者的评选“道不同,当不相与谋”。

  评选“十大杰出干警”固然要听群众的声音,但如报道中所称,有的单位为了荣誉四处想办法拉选票,更有甚者动用公款,这有悖于“十大杰出干警”评选初衷。鉴于此,笔者认为,“十大杰出干警” 评选当慎用超女模式,切莫将典型评选娱乐化。

作者:汪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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