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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这些医院为什么敢大肆侵吞医保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7:06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6月26日电 题:这些医院为什么敢大肆侵吞医保费

  新华社记者代群

  继安徽蚌埠传染病医院院长及73名医务人员骗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事件曝光以后,相继又发现这个市62家医院有骗保行为,涉及金额177万元。而在安徽全省,2005年

医保管理部门查处了医院8000多人次的骗保行为,挽回1800万元医保基金损失。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本是群众的“救命钱”,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医院竟将其视为创收的“摇钱树”,敢以骗保的手段有恃无恐地大肆侵吞呢?究其原因,医保监管部门对违规医院监管无力,医院管理部门对医院的骗保行为心照不宣,是一个重要原因,而相关制度不健全,也使得医院骗保行为有机可乘。

  医院属卫生部门管理,医保基金属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发现医院骗保,社保部门无权处理医院责任人。因此,不管是社保部门对骗保医院内部通报,还是公开曝光,都不能对违规医院有大的制约,骗保医院往往是“你查你的,我干我的”。难怪不少骗保医院往往是院长上阵,医务人员“配合”,集体分赃,致使骗保之风愈演愈烈。

  医院骗保行为,不管用的是什么花样,实质是个人和小团体用欺骗手段侵吞公共财富的违法行为,目前已到了非刹不可的时候了。否则,越来越多的群众“救命钱”会被骗保者无所顾忌地揽入私囊,国家煞费苦心建立起来的医疗保障机制将被蛀空。

  医保监管不能仅有“软约束”,没有“硬手段”,监管部门只有“监督”之责,却无“管理”之权的局面必须尽快改变。对医院既有管理之责、又有管理之权的卫生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支持社保部门的监管工作,双方形成合力,完善制度,把监督与管理惩戒相结合,坚决查处骗保行为。执法部门不应对骗保的违法行为坐视不管,而应当高扬起法律之剑,坚决斩断伸向老百姓“救命钱”的黑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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