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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考生和家长识别五种高招骗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21:5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26日电(记者吕诺)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姜钢26日在教育部举行的发布会上说,不法分子惯设五种高招骗局,只要广大考生和家长认真了解高校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程序,增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这些诈骗手段是完全可以识破的。

  据姜钢介绍,近年来公安机关侦破的高招诈骗案件大致可归为五类。

  第一类是混淆不同类型招生来蒙骗考生和家长。我国目前除了普通高等教育之外,还有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各种招生类别的入学条件不同,学习形式不同,毕业文凭的性质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需求也不同。平时不少考生和家长不太注意这些情况,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考生和家长这种认识上的盲区或误区,故意混淆各种高等教育的区别,声称只要肯花钱,就能上大学,甚至可以上名牌大学等等。考生拿着从他们手中买到的录取通知书入学后才发现上当。

  第二类是打着自主招生的幌子来骗取考生和家长的钱财。自主招生是近几年为了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选拔优秀人才,在部分高校实行的一种新的招生方式,被录取新生要先在高考前通过高校组织的测试,测试合格者要接受公示,还必须参加全国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相应分数线才能录取。自主招生并不是自由招生。

  第三类是假借定向招生的名义进行诈骗。有一些不法分子对考生家长吹嘘自己可以搞到定向招生指标,声称只要肯出所谓的定向费就能被录取,以此骗取钱财。实际上,教育部从2005年开始明确,地方所属高校一般不再安排定向招生名额,有定向招生资格的学校招收定向生人数也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规模的1%,对定向招生分数也作出限制,并规定安排定向招生的高校不可以和非定向录取生范围发生冲突,中介机构不得参与高校招生录取,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第四类是利用录取信息进行诈骗。每年高招录取期间,都有一些不法分子把考生的正常投档录取说成是自己找人花钱疏通关系的结果,借这种名义向考生和家长索取钱财。

  第五类是吹嘘自己可以拿到高校内部招生指标,甚至冒充高校招生人员索取“指标费”,钱到手之后就溜之大吉。其实,教育部对高校招生规模包括预留计划的比例和使用都有严格规定。在录取期间,省级招办、高等学校都是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程序来执行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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