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者将可在35家医院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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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0:25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福建省救助管理总站获悉,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7个地市和部分县(市)确定了35家医院定点救治流浪乞讨病人,将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实施属地救治。 福建省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该实施意见,有关部门将坚持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实施属地救治。 记者 艾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