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给自己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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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0:43 东南快报 |
本报讯近日,厦门市劳动监察支队接到数起员工要求与企业确认劳动关系的投诉。这些员工皆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发生事故后因无法确认劳动关系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据厦门市劳动监察支队统计,近半年来,因需工伤认定而要求与企业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诉5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成3倍增长。 “别忘了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吃亏的还是员工自己。”厦门市劳动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称,“在处理过程中,‘企业愿意签合同,员工自己不愿签’的现象越来越多。”据分析,部分员工因常跳槽,不想支付违约金,而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记者 许蔚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