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没有履约诚意 一借款人被判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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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0:45 东南快报 |
本报讯近日,一借款人因履约没有诚意,而被厦门思明区法院判决败诉。 今年4月28日,小北(化名)为向小圆(化名)借47万元,承诺将其禾祥西路的一套房产作还款保证,5月10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可47万元到手后,小北却迟迟没去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于是小圆提起诉讼并保全该房产。 思明区法院称,小北的行为可能导致小圆不能按时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小北的行为使小圆很难判定其有履约的诚意和能力。 于是,法院认定小北是根本违约,判小北偿还小圆47万元。 记者 陈艳 通讯员 天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