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储蓄国债 五家银行有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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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5:16 今日早报 |
□本报记者 朱雪利 早报讯 记者昨天从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获悉,首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将从7月1日至15日发行,发行额为150亿元人民币。这期国债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3.14%。发行对象限定个人,每个账户认购最高限额100万元,认购起点100元,以100元的倍数递增。7月1日起,你可以前往首期储蓄国债的代销机构——工、农、中、建、交五家银行购买。 据悉,该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则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即停止发行。 据了解,我省投资者要购买储蓄国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承办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在上述银行网点开立个人国债账户。个人国债账户不收开户费和维护费用,开立后可以永久使用。已通过承办银行开立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可继续使用原来的账户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不必重复开户。活期存折(或借记卡)的相关收费按各行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