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本报报道环保部门重申 居民楼下新开饭店坚决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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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5:34 河南报业网-河南商报 | ||
每年夏季,居民楼下的饭店都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居民楼下的饭店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危及楼上居民安全。郑州市消防支队统计数据显示,从6月11日到25日,半个月时间里,全市有5起火灾是由居民楼下饭店引发的。 郑州市市长电话室负责人说,为制止居民楼下开饭店、污染等问题,2005年出台了《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下称《条例》),明确规定居民楼下禁止开饭店。 郑州市北苑小区1号楼居民反映,他们楼下有4家饭店,其中3家都是《条例》实施以后接手的。郑州市市长电话室负责人说:“这也是不允许的,因为经营者变更时,相关证照需要重新办理,相关部门不应为其办理相关证照。” 郑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重申,郑州市市区建成区的居民住宅楼内禁止新开办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如果是在《条例》实施后在居民楼下开的饭店,市民可以直接拨12369向他们举报,他们会及时进行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