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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严惩犯罪才是鼓励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6:00 光明网
李月明

  6月19至23日,全国将有近9万名检察干警统一行动,走上街头,走进乡镇、社区,开展为期一周的全国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6月20日正义网消息)今天是最后一天。由此,我想到一个问题,究竟怎样才能鼓励举报呢?

  我想起两件事情来:

  一件事发生在某县区银行,行长答应给某企业发放贷款,其它三位副行长看到了企业的潜在风险不同意,但这位行长一意孤行,违背贷款程序,硬是把几百万的贷款放了,结果,这笔贷款到期真的收不回来,成了死滞资金。省级一家报纸了解到情况后,以《××支行×百万元贷款打了水漂漂》为题进行了报道。然而事情见报的第二天,上级行雷厉风行对这个支行的领导班子进行了改组。其它三位副行长不问青红皂白,一律离乡背井调百里地以外的其它地方任职;而应该负主要责任的行长却调到了更高一级的分行。

  另一件事情,也是发生在一个县级条管单位。这个单位的主要领导截留利润涉嫌贪污被举报到检察院,然而就在检察院传唤当事人的当天,上级来人宣布对整个班子“一锅端”。其它副职们想不通,问:我们有什么问题呢?上级答:你们这里发生了这么严重的事情,你们事先知道不知道呢?如果说知道,那么为什么你们不及时制止呢?如果说不知道,那你们的责任哪里去了?反正左右成了几位副职的不是,他们只得听从组织的安排认真检讨。然而就在他们还在检讨的时候,检察院那儿的事情已经被摆平了。后来,截留利润涉嫌贪污的领导逍遥法外,重新安排了工作,而其它几位副职,却一直“赋闲”。他们到上级机关请求工作,上级说:共产党的干部是能上能下,亦官亦民。现在你们哪儿已经有了新的领导班子,你们让人家给你们安排就是了,工作上不要挑肥拣瘦,想通一点嘛;他们回原单位请示,愿单位新领导班子说:你们是谁啊,是市管干部,我们怎么好安排?上下踢皮球,踢过两次,几个人便再没脾气了。

  我不想说这些地方对那些副职们的处理公道不公道,我只是想这样的举报结果,在这种情况下,谁还相信什么举报、谁还会再举报呢?

  现在有一种非常值得注意的现象,叫“和稀泥”。一方面,大力倡导向上反映问题,鼓励举报,一方面却是把举报当成了一个单位的晴雨表、警报器,一旦有这方面的情况发生,上级机关就知道这里有毛病了,于是马上采取措施,往往是非不分,统统以息事宁人为目的,还美其名曰,是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这种现象,表面上是“一碗水端平”,实际上却滋长了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严重挫伤了群众参与反贪防腐的积极性。

  为什么发生了问题要“和稀泥”?我觉得起码有这样几个原因:一是上下一条线,不愿把事态扩大,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另外,也有的出于片面的、错误的保“平安观”观念,总觉得不出问题就比什么也好;还有的是上级考核指标上就有明确的要求,哪里发生了问题上追一级的责任,所以,也使这些地方的领导惟恐出乱子。

  怕出乱子,说起来是不错的。但要真正出了乱子,就必须正视现实,解决问题,如果一味只是捂紧盖子,掩耳盗铃,那实际上是错上加错。

  其实,举报者和被举报者就是一对“矛盾”。举报的目的是什么?就是惩治犯罪。如果说惩治犯罪的目的达不到,或者只是让其挪了个窝,换了个坡,官照当,权照掌,甚至官还要再升,不用说打击、迫害理举报人,就算是保护了举报人,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举报者一般是弱势者,但他们所代表的却是人民的正当利益,是社会良知和正义的觉醒;被举报者是社会的“蛆虫”,却往往“强大”。按正常的情况,举报者是斗不过被举报者的。不过,也正因为其斗不过被举报者,所以他们不得已才采取举报的办法。被举报的问题得不到恰当处理,歪风邪气就得不到有效遏制,正气就不能被伸张,人民大众的利益就得不到维护,同犯罪分子做斗争的积极性也就得不到支持、保护和鼓励。

  人民群众往往是从结果看问题的。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污染了水流,而判决却分明是在污染水源。我们的社会需要举报者。可怎样才能让举报者理直气壮地举报,又真正抬起头来做人呢?这就需要不仅有安全感,而且要有光荣感。就必须加大多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严格惩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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