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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空降”物品何时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6:00 光明网
蒋人森

  一男子从桂林八桂大厦停车场走出来时,被“空降”的酒瓶击中头部,当场倒地昏迷血流如注,《桂林晚报》6月2日报道。

  “空降”物品击中行人的新闻报道经常在晚报上看到,但“炸弹”的威力不大,只是一些垃圾之类的小物品,但象这次“重磅级”的酒瓶“从天而降”砸伤行人,这可是第一次听到。

  从新闻的报道上看,这只酒瓶是从8——9楼丢出来的,按理说,住在高楼的人,不管他是旅客还是居民,其文化素养也和其住的高楼一样“节节高”吧,顺手向下丢酒瓶的事应该不会发生,但晚报的白纸黑字,不由得笔者不相信。

  是不是收垃圾的环卫工人不到位?按照现在的环卫制度,只要你交了清洁费,环卫工人的服务肯定是要到位的,否则你完全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是住户无钱交垃圾费吗?这不可能吧,住高楼的人连区区的每月几元垃圾费都交不起?如果实在“穷”得连垃圾费都交不起,每天总要下楼吧,顺便把这支酒瓶和其它垃圾带下楼,使它回归到它应该去的地方,这不是举手之劳吗?为什么要偏偏要实行“空中轰炸”呢?

  依笔者看,这并不是环卫工人的不到位,这位实行“空中轰炸”人也不是缺钱交垃圾费,这家伙缺了人最宝贵的东西:那就是缺德。

  被砸伤的行人倒霉吗?这位先生确实够倒霉的,但是我要劝这位先生,不要自认为倒霉,应当收集有关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必要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听说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笔者希望警方调查后能公布处理结果,不但能还伤者的公道,而且还能震慑喜欢“高空轰炸”的人:缺德的人后果就是这样。如果以情况复杂迟迟不能公布处理结果或处理结果轻描淡写,要“从天而降”的物品减少甚至停止,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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