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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政府建办公楼亟须制度细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6:00 光明网
吴睿鸫(河北公务员)

  昨天新京报社论建议要给地方政府建办公楼立规矩。我想,对于这个建议,大家都会举双手赞成。然而,笔者以为,这个社论从宏观的角度,进行分析,对立规矩的建议还不够细致,因此,国家应该制订一套细化制度。

  首先,国家亟须出台一部《国家地方政府机关单位建设实施细则》,来指导全国政府机关设施建设。细则应明确规定,各级政府部门人均占用办公面积标准;各级政府公务人

员每年办公费用及应配备的办公设施;各级政府办公楼建筑规格标准和人均装修标准等等。

  其次是,加强监督,增大透明度。对于地方政府办公大楼要纳入当地人大及上级政府部门的监督范围,提交详尽的预算情况报告——投资总量、资金来源、容纳办公人员数量、现有办公人员数量和拟建面积等,并同时将预算报告书向全社会公布,履行公示程序,切实接受公众的日常监督。

  再者,加大对违规者的惩诫力度。对于顶风建设的超标政府办公楼,不仅要责令其搬出,并将办公楼交人大讨论或上级政府部门处理,同时要对相关负责人实行严厉的问责制度。

  惟此,类似于“白宫”的豪华地方政府机关大楼,才会永远在公众视野中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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