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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模糊会遭遇执行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6:1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记者陈酿)“随地吐痰是应该被罚款,但罚单由谁开?”“公安机关也要管猫狗问题,怎么搞治安管理?”《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草案修改稿)虽然已经进入了“三审”程序,但昨天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因其中部分内容“缺少可操作性”,遭到了质疑。

  ;应该强制的没有强制,应该执行的却找不到执行主体,在昨天的分组审议中,会议

组成人员在仔细研究条例草案后,认为其中的不少条款“实际上很难执行”。比如其中规定,公共场所应当采取防治老鼠、蚊子、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措施,但由于法规中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遇到部分小饭店拒绝执行,立法实际上也是“毫无办法”,而对其中的“关于城市市区从事犬、猫经营的养殖活动,公安部门应予以取缔”的规定,不少人认为,公安机关受人手限制,目前仅处理日常治安事件,已经不堪重负,还要管猫狗?规定明显不合理,难以操作。

  审议中,组成人员还对条例草案不少条款模糊用语表示了“不解”,认为其“不符合法律习惯”。由于草案中的许多条款,难以在实际中执行,在此情况下,部分组成人员因此建议“该法规现在立法,可能时机尚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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