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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前可复查高考分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7:2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冯雅可)如果对高考成绩有怀疑,可以申请复查分数。昨(26)日,省招办提醒考生,我省的分数复核受理最后期限为28日,考生可在28日前申请复查分数。申请分数复核的考生,持准考证,在28日前到县(市、区)招办登记,填写查分登记表,申请分数复核,省招办接到各招办汇总上报的查分登记表后,将组织专人,分别对考生申请查分科目的主观题答卷及客观题答题卡进行复查,查分结果由招办逐级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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