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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纵容万宁渔民休渔期出海捕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7:4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谁在纵容万宁渔民休渔期出海捕鱼?

  又一艘捕鱼的船满载而归

  

谁在纵容万宁渔民休渔期出海捕鱼?

  在码头卸完鱼的船只轻装离港

  本报万城6月26日电(记者 吴懿斌摄影报道)渔船在休渔期照常下海捕鱼作业,早上渔船满载而归,卖鱼人排着队到码头批鱼,看到其热闹景象让人无法想像这是处在休渔期。这是今天早上记者在万宁北港看到的一幕,记者在对这一现象进行现场采访时,渔民称他们捕鱼是向主管部门交了管理费的,小船每条交2000元,大船则每条交三四千元。

   市民投诉:我们这里没有休渔期

  近段时间,连续有市民通过打本报热线电话向本报反映,称在万宁市和乐镇的北港,每天都有渔船出海捕鱼。虽然现在是休渔期,但因为这种情况,“伏季休渔”在这里体现不出来。渔政渔监工作人员收取了这些下海渔船的钱,才使得这些违法捕捞的渔民变得肆无忌惮,执法人员不但不下到水里管违禁出海捕捞的事,反而跑到路面上去拦运载海鱼的车收钱。伏季休渔是我国依法保护渔业资源而制定的重要措施,南海区伏季休渔还是一项长期性制度,如果任这种现象蔓延下去,哪还有制度的严肃性,保护渔业资源又从何谈起?渔政渔监执法人员又在执什么法?

   记者暗访:惊诧回港船舶鱼满舱

  25日下午5点多钟,记者驱车来到万宁市和乐镇的北港。记者在港口边观察到,不时有渔船离开港湾。岸边一位先生告诉记者,这些出海的渔船是不定时的,早的在下午三四点钟就出海了,有的到晚上十一二点才出去,早上五六点钟,捕鱼的船就回港了。

  今天凌晨5点多钟,记者早早就赶到港口,要一睹违禁出海的渔民“丰收”的场面。到了港口,一艘艘海鱼满舱的鱼船正靠岸卸鱼,一点数,同一时间就有5艘回港的鱼船在卸鱼。船上的人在一筐筐往岸上搬鱼,岸上的人在排着队过秤,零售摊贩在批发各种海鱼,准备运送货物的货主正往鱼筐上盖碎冰。休渔期的渔港有这般景象,着实让记者吃惊,这也证实了热心市民的投诉。 现场目击:渔政人员拦鱼车收钱

  在渔港,记者就休渔期出海捕鱼的事,随机采访了几位正在搬鱼的渔民。一位姓吴的中年男子告诉记者,他家有7条船,每天都要出海去打鱼,渔政渔监执法人员不是不管他们的,而是他们已经交了钱。每条船交的钱金额不一样,船小的2000元,船大的三到四千。不是他们非要在休渔期出海,看到别的人交了钱就出去打鱼了,他们不出去心里也不平衡,也不是他们心甘情愿就要交这些钱,他说交了钱是有登记的,不交就会有人按照船号找来处罚。另外两名渔民也证实有渔政收钱的事,说自己也是交过钱才下海的。

  这么多渔船在港口卸鱼,怎么看不到渔政人员?记者正在寻找,却有人告诉记者,港北渔监渔政管理站的人员在去和乐的路上拦车收钱。记者为了掌握细节,远远就从车上下来,步行接近“值班”的渔政人员。一辆辆运载海鱼经过的机动三轮车被拦下,穿制服的几名人员男的负责拦车,女的就上去收钱。运鱼的人也没见说话,车上、车下的人行动很“默契”地给钱收钱,收钱的人也不给发票。在与记者的对话中,这些收钱的人告诉记者,他们是渔监渔政站的人,收取的是非法捕鱼的罚款。

   渔政站长:承认收钱但却是罚款

  渔业主管部门是不是收取了下海非法捕捞人员的钱?为什么在休渔期还有这么多船出海打鱼?对此,万宁市港北渔监渔政管理站站长周家壮这样给记者解释,渔政人员向渔民收取的钱是罚款,不是在鼓励他们出海打鱼,而是对违禁下海的渔船进行的处罚。他说,他们站只有6名人员,要管200多艘渔船,站里又没有专门的船只,渔民夜里偷偷出海也发现不了,早上看到运鱼回来就去处罚,但是有的渔民为了挣钱,就是不顾这些管束,处罚也要出去打鱼。再说,工作人员都是没有财政工资的,行政执法的开支靠的就是对违法捕捞行为的罚没收入来支撑,政府无力解决执法人员的经费,也将影响到他们的工作。

   海洋与渔业局:全社会都应来关心

  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吴忠对记者说,他们所负责监管的海岸线有109公里,3个小渔港,1000多艘渔船。一线的执法人员只有30名,执法舰艇只有一艘。驻站的人员要下水去实施监管有时很不方便,配的一辆车10天就跑了3000多公里,工作人员来回跑的工作量也是很大,但执法人员以无财政工资而懈怠工作也是错误的。休渔期没有禁住捕鱼无论怎么说都是失职,将对部属进行教育整顿,进一步提高认识,履行好渔政渔监部门的职能。

  吴局长还说,全社会都应关心渔业资源的保护,真正搞好休渔期的管理工作还离不开相关部门的支持,譬如非法出海捕捞有边防查处,非法捕捞上来的鱼上市有工商查处,那违禁出海捕捞的渔民可能就少了。

   边防派出所:警方只能协助渔政

  每天出海捕鱼的船只就从派出所门口经过,违禁出海捕捞的行为,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的保护,边防派出所管不管?记者就此采访了万宁市公安局港北边防派出所,派出所林所长告诉记者,他们虽然负责着海上的边防治安,但他们的执法范围也是有局限的。他们执法所依据的是《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这里所规定的处罚对象是出海捕捞不具备相关证照,以及其他治安违法行为,处罚额度也很小。他们没有权利直接对休渔期出海的渔船进行处罚,渔政主管部门需要他们配合时,他们也会协助的。

   万宁市政府:责成渔政部门整改

  万宁市分管海洋渔业工作的副市长章华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市政府在5月下旬专门就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下发了“万府办[2006]55号”文件,在组织领导和管理要求等方面做了部署,要求沿海各镇、业务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对渔民进行宣传发动,为渔民船舶停港修整提供优质服务,关心因休渔导致困难的渔民的生活,没想到在北港渔监渔政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他已责成海洋与渔业局对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要求局负责人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必须处理好工作条件差与履行好工作职责、关心渔民生活的小利益与遵守国家制度保护渔业资源的大局这些矛盾,有困难要克服,再困难也不能放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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