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驱逐”马路停车场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8:22 兰州晨报 |
从下月起逐步取缔设置在十(丁)字路口、主次干道和自行车道的停车点 本报讯(记者李国林)根据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的有关要求,兰州市执法局要求今年全市行政执法和环卫工作要实现制止和处理违法建设15万平方米以上等6个目标任务;从7月起,逐步取缔设置在十(丁)字路口、主次干道内和自行车道上的停车点(场)。这是记者6月26日从兰州市城管部门了解到的。 6月底前,兰州市执法局将完成对城区各主次干道两侧现有停车点(场)的调查摸底工作,然后在此基础上,会同交警、市政、物价等部门拿出整治方案;取缔设置在十(丁)字路口、主次干道内和自行车道上的停车点(场)。对利用城市公共设施设置的停车场,全面推行市场化运营模式,公开招标、拍卖停车场经营权,确保城市经营收益不流失。同时,兰州市执法局今年将重点完成制止和处理违法建设15万平方米以上;拆除违法户外广告30万平方米以上;清退马路市场20条;完成8个城市出入口的综合整治;新建标准化公厕20座、改建30座,更换果皮箱12000个,拆除地上垃圾台148座,建设50座下沉式、5座压缩式垃圾收集转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