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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护法金刚”缘何怒目不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8:24 新华网

  ——冀、宁、内蒙古三地文物执法工作的调查

  记者日前在河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进行有关文物工作的调研中了解到,由于文物法规可操作性差、基本建设热与文物保护矛盾突出、文物执法部门力量薄弱等诸多原因,使得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文物执法工作困难重重,作为文物“护法金刚”的文物执法人员怒目不张,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时有发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破坏文

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也使文物保护法的尊严遭到践踏。

  

文物“护法金刚”缘何怒目不张?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工作者在一建筑工地抢救发掘古墓葬。

  文物执法“软”文物在“哭泣”

  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文物执法偏“软”,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法人和政府部门在基本建设中破坏文物的行为难以受到惩处。据中国文物研究所资料中心主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项目实施小组组长侯石柱介绍,当前我国文物面临最大的威胁是人为破坏,其中又以基本建设破坏最为突出,并且这种破坏文物的行为,往往涉及政府或有政府做后台的企业法人,文物执法在不少案件中根本执行不下去,最终不了了之,使文物保护法的尊严遭到践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几年来,内蒙古和林格尔县一直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土城子古城保护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大搞开发,重点建设蒙牛工业园区。

  内蒙古文物局文物处处长王大方说,“每次到现场去执法,感觉很屈辱,被人围攻、谩骂,甚至受到人身伤害的威胁。”据他介绍,2005年,在和林格尔土城子古城的一次房地产开发破坏文物事件中,施工单位当着文物行政执法人员的面将几座古墓推毁,并且不顾有考古工作人员在古墓葬里进行抢救性清理发掘,要强行推土填埋。文物行政执法人员报警,当地警方得到县委、县政府的指示也不出警。无奈,文物行政执法部门只得求助于新闻媒体。

  其次,是对盗掘古墓葬、古遗址和走私文物等文物犯罪打击不力。据侯石柱介绍,根据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结果,全国大约有40多万处不可移动文物,但现在至少有1/3已没有了,自然破坏是一个方面,但主要是人为原因,其中之一就是盗掘。

  

文物“护法金刚”缘何怒目不张?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在一建筑工地竖起了文物保护的警示标志。

  基层文物工作者普遍反映,近一二年文物犯罪与前几年相比稍有收敛,其主要原因不是此类犯罪得到了有效打击,而是容易盗掘的古墓葬、古遗址已经被盗得差不多了。实际上,当前盗掘古墓葬、古遗址的犯罪活动重心正在向边远地区转移。

  在内蒙古、宁夏、河北等省份的部分地区,有的农民一到农闲就到处挖宝,有的农民甚至把地荒了长年从事盗墓活动,成了盗墓专业户。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项目实施小组副组长吴峰云介绍,位于宁夏盐池县的张家场古城遗址及汉墓群,基本上年年都有去盗的。在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四子王旗等地的一些古遗址、古墓群上,盗洞多得就像一个个种树的鱼鳞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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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物“护法金刚”缘何怒目不张?

  近年来,我国文物违法问题明显增多,违法性质越来越严重,但文物执法工作却裹足难行,文物“护法金刚”“体虚力弱”怒目不张,问题到底出在哪里?病根在哪里?

  

文物“护法金刚”缘何怒目不张?

  河北省秦皇岛市的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和农民长城保护员正在巡护长城。

  首先,文物法规赋予的执法权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是造成文物执法不力的客观原因。不少文博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认为,由于历史的原因、认识的局限,几经修改的文物保护法仍然存在“夹生饭”的问题。比如,关于文物流通,因为写得模棱两可,客观上给文物犯罪预设了可乘之隙。还有,文物保护法里只明确文物执法部门有行政处罚权,而没有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比如,盗墓贼动用机械盗墓,文物执法人员对这个机械是采取暂扣、没收还是封存,文物保护法里没有规定。另外,文物行政执法人员“不戴大盖帽”、“没枪”、“没手铐”,没有有效的强制手段,许多违法分子不惧怕,因而暴力抗法的事件时有发生。

  其次,文物行政执法机构本身“先天不足”,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不够专业化。内蒙古、宁、冀三省份绝大多数市、旗、县文物主管部门都没有设立专门的行政执法机构,并且现有的文物执法人员多为行政人员和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兼职,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二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文物行政执法主动性不强。有的地方发现文物违法事件,文物行政执法部门反应迟缓,甚至置若罔闻,有的由于涉及政府或法人,文物行政执法部门不敢坚持原则,放任自流。而对此类文物行政执法不力的行为,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再次,文物执法环境差。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些地方党政领导为了搞政绩工程,纵容、支持企业或政府部门破坏文物,还有一些地方领导为了个人收藏文物的爱好,与一些文物犯罪分子勾结,支持他们盗墓。据内蒙古公安厅刑警总队政委李铁丰介绍,不久前,内蒙古通辽市警方在侦办一起文物犯罪案中就牵涉出有关领导,导致办案难度很大。二是由于文物法规宣传不到位,导致文物保护与部分人民群众短期利益发生冲突时,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支持。三是作为打击文物犯罪主要力量的公安部门对文物案件重视不够。一些公安干警对记者坦承,办文物案件缺乏经济和政治上的“刺激”且难度又大,领导和民警都没有积极性。

  治病良方:强基固本综合调理

  如何让文物执法“硬起来”,如何让文物执法“金刚怒目”,一些文物工作者建议,除了要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法规,建立健全文物执法体系外,一定要切实落实国务院提出的文物保护工作的“五纳入”——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规划、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和各级领导责任制。这是强基固本、综合调理的治病良方。

  河北省承德市文物局副局长赵玲说,目前文物保护难、文物执法难的主要病根在于当前各地没有很好贯彻落实“五纳入”。当文物保护与形象工程建设或政绩工程建设发生冲突时,受伤下台的总是文物。

  同时,加强文物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也至关重要。内蒙古文物局局长刘兆和说,明明有法可依,文物执法部门却硬不起来,文物部门也得自我反思。

  许多文博专家认为,在文物执法工作中,一些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不作为也是客观事实,只有通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法等环节,将有关法律规定落到实处,才能使国家法律法规在文物保护实践中发挥效力,因此,执法主体是否作为至关重要。

  我国著名考古学者盖山林说,文化关系到一个民族的生死存亡,保护文物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与责任,包括各级领导干部,违法者一定要追究,不追究是执法者的责任。

  盖山林还说,加强文物工作的宣传,让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深入人心,让文物保护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应当成为当前文物部门的一项紧迫任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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