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确定五五普法重点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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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8:31 法制日报 |
本报乌鲁木齐6月26日电 潘从武 记者吴亚东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新疆“五五”普法工作会议上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目前已确定了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者五类人员为“五五”普法期间的重点普法对象。 据悉,“五五”普法期间,新疆全区将在“四五”普法期间构筑的公民法律素质教育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五五”普法重点对象即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 民、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水平,推动全民法律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