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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仍有权分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8:31 法制日报

  本报讯杜辉明 陈文建 离婚时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可以起诉请求分割。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财产分割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万小红支付给杨金香35183.10元。

  2003年12月,万小红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杨金香离婚。开庭审理时,杨金香知晓万小红银行存折的账号、存款额,因不想离婚而未向法庭具体陈述和举证。2004年5月,法院判

决万小红与杨金香离婚。今年3月,杨金香以万小红离婚时隐藏夫妻共同财产20万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原夫妻共同财产。通过调查,法院查实万小红的账户离婚时尚有存款70366.21元,后分两次支取5000元和65365元。

  法院认为,万小红起诉杨金香离婚时,其账户上尚有存款70366.21元,后将存款全部取走,且不能合理解释取款的用途、去向,该款应认定为万小红隐瞒的原夫妻共同财产,杨金香有权分割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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