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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多万元资金被“蠹虫”私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8:58 沈阳晚报

  海南省临高县最近挖出一个侵吞国库资金150多万元的特殊贪污团伙,这个团伙在两年多时间里作案50起,14个部门的20多名局、股干部涉案。此案的特殊之处不仅在于其牵连部门之广,作案次数之多,更在于每次作案都有“合法”手续,致使国库资金成了“不设防地带”。

  符嘉杰是人民银行临高县支行国库股的办事员。2002年4月,熟悉国库资金拨付流程

的符嘉杰与临高县财政局会计员桂峰合谋,开始把黑手伸向国库。

  在机关核心岗位混迹多年,两人深知各单位“接待费”“领导差旅费”“会议费”里的猫腻,决定利用这些名目大捞一把。因单位拨款取现需单位一把手签字才能生效,符嘉杰和桂峰便想方设法物色这样的一把手。几经“运作”,两人终于通过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车管股副股长陈亚良“沟通”了局长陈安荣。于是,一切按“计划”进行:由桂峰私自填写或打印预算拨款凭证,再由符嘉杰利用掌管单位拨款审核印鉴的便利条件,在预算拨款凭证上盖章,将国库资金从县财政局国库账户转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账户。然后由陈亚良用虚开的发票交陈安荣审批“报销”。一切“合法手续”完成,即取出现金私分。

  自2003年9月8日至2004年8月5日,符嘉杰、桂峰、陈亚良通过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账户窃取国库资金22笔64.8万元。其中除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留下2万元外,陈安荣分得4万元,其余由3人私分。之后,符嘉杰等人陆续“拿下”了县市政管理局、县团委、县教育与科技局等14个单位。

  一些政府机关的一把手参与了分赃,其中临高县市政管理局局长邓善红一人就分得赃款28.25万元。有了机关一把手的“配合”,国库成了符嘉杰和桂峰之流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滚滚财源。

  符嘉杰、桂峰团伙明火执仗的犯罪居然畅行无阻,并非他们“智”高于人,而在于临高县许多机关财务管理、报销制度严重混乱,大量的非正常拨款无人过问,国库资金的制度防线形同虚设。最近,临高县贪污侵吞国库资金的团伙受到了法律制裁。符嘉杰、桂峰、邓善红、陈亚良、陈安荣、陈俊肖等6人分别被判刑。纵容犯罪、自身就索贿受贿达140多万元的县委书记吴光华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卜云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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