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国道工程开工一年干部无违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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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本报讯(王玉春 张玉玲)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在国家前期投资18.8亿元的国道G111工程建设项目中,与工程指挥部共同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建立了包括工程管理、计划管理、账务管理、物资管理等四个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程指挥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将这些规章装订成册,发到有关部门和人员手中。同时指挥部与各施工、监理单位签订了《廉政自律责任状》、《工程质量责任合同》。 针对征地拆迁阶段易发职务犯罪的9个环节,齐齐哈尔市检察院还建议工程指挥部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这项为期四年的工程自2005年5月开工以来,农民无上访,群众无举报,干部无违纪。 王玉春 张玉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