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湛江偷税2亿元走私香烟案宣判 26被告判决书长达132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9:13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蔡日锦通讯员/袁南利)备受关注的湛江“1·31”特大香烟走私案,昨日下午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湛江“1·31”特大走私香烟案(本报分别于今年2月25日和4月13日报道)被告人达26名之多,偷逃税额达2亿元,且涉及3个相互勾结的犯罪团伙近6年的走私情况,作案区域涉及雷州、广州、南海、新兴等地。该案于今年4月中旬正式开庭审理,庭审时间持续7天,出

庭律师22名。整个案件卷宗多达66卷,约1.4万多页。

  昨日下午3时,湛江中院第一审判庭门前戒备森严,26名被告人被法警押下警车。下午3时30分,审判正式开始,被告人被带入审判大厅,足足站了2排。

  判决书长达132页,宣读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法官列举了2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其中:被告人黄桂通组织走私香烟偷逃税款人民币18020914.79元,被告人莫培兴组织走私香烟偷逃税款人民币38377251.05元,被告人黄锦专组织走私香烟偷逃税款27111965.98元,被告人林素紫组织走私香烟偷逃税款5735750.8元,被告人缪武祥走私香烟偷逃税款9091051.19元,被告人胡英组织走私香烟偷逃税款29748450.95元,被告人陈优平走私香烟偷逃税款9202431.99元,被告人黄希光组织走私香烟偷逃税款11462752.25元,被告人钟炳龙走私香烟偷逃税款1225460.88元,被告人林继国走私香烟偷逃税款581719.65元,被告人吴仲仁走私香烟偷逃税款25828812.28元。法院依法以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决被告人黄桂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五年的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