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正在广东却在郑州入狱 检察院调查后得知,是一个老乡盗用他的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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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9:2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郑州讯近日,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查证,一个叫李红军的男子盗用老乡身份证,从打工、行窃、受审到判刑入狱,盗用了整整8年。 据中原区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室民警李萍介绍,2月23日,该室接到一个女子从广东打来的电话:“我弟弟王前进正在广东正常上下班,咋会在郑州被抓,关到监狱里去呢?你们一定要好好查查,还我弟弟一个清白。”接到电话后,他们迅速进行了调查,发现郑州市 监狱八监区服刑人员中,确实有一个叫王前进的,但司法机关发入狱通知书的地址与王前进身份证上登记的住址完全吻合。那么,是不是有人作案后假冒王前进呢?当天下午,民警将新入监的犯人王前进带到了谈话室,经讯问,“王前进”道出了事情的真相。原来,这名犯人的真实姓名叫李红军,四川人,1999年到广东东莞市一建筑工地打工,因身份证丢失,包工头就拿出一个王前进(四川人)的身份证,交给他使用。此后,李红军就用王前进的身份证打工,直到因盗窃罪被判入狱。经王前进的姐姐证实,王前进的身份证早在8年前就丢失了。 6月23日,法院对李红军重新下了纠正姓名的裁定书。收到法院的裁定书后,驻狱检察室的人员立即将这个裁定书,分别寄给四川资中县王前进的家人和在广东打工的王前进。线索提供张胜利田新宇 □记者王永安李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