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贩毒21公斤 毕节枪决大毒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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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9:29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6月26日,毕节地市直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近万人在城区主要街道举行了禁毒宣传大型游行活动。 当天,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在毕节城区爱民广场召开公判大会,对刘显银等4案共14名毒犯进行公开宣判。 2005年1月中旬,刘显银、蔡俊湖、彭友贵、洪兴波、刘扬鹏、洪兴太(在逃)每人出资1.5万元,在昆明市旧车市场购买一辆自卸大货车用于贩运毒品。刘显银等人在购得大货车后,对货车的顶泵油箱进行了改装,并商定出资的6人每次贩运的毒品每人占有9件(每件350克)。之后,刘显银、彭友贵、杨能学等人将共同筹集的100余万元毒资交给蔡俊湖购买毒品。4月22日凌晨,蔡俊湖等人开着租来的桑塔纳轿车赶到畹町中缅边界河边从黄某处购得60件海洛因。蔡俊湖、彭友贵等人在瑞丽宏盛商业城一房间内将60件海洛因分割包装成119块,并将毒品放在改装过的大货车顶泵油箱中。4月23日上午9时,杨能学驾驶自卸大货车准备从瑞丽返回昆明时,被警方抓获,当场从大货车顶泵油箱中搜出海洛因119块共21.8375公斤。 宣判结束后,刘显银等7名毒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作者:朱光伦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