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人未按时收到起诉书 “水房帮”案开庭10分钟即休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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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9:36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佘锦)在南山区白石洲称霸一方、大肆进行犯罪活动的“水房帮”案,于昨日在深圳中院开庭。 检方认为,该团伙以香港黑社会“水房帮”的名义在南山盘踞7年之久,所到之处,或敲诈勒索或抢人钱财或伤人性命或寻衅滋事,一度成为南山白石洲商户的噩梦。 据起诉书称:1997年上半年某日晚,绰号“白粉东”的杨伟东经人介绍与一自称是香港“水房帮”龙哥的人相识,并加入该组织。杨伟东自认为是香港“水房帮”的成员,并以此名义组织、发展其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他先后发展陈某、李某、袁某7人为其犯罪组织的骨干成员,这些人又先后以“水房帮”的名义各自发展冯某、杨某、赵某、易某等人为其犯罪组织的成员。 据悉,该团伙的成员主要来自广东,也有一些四川、湖南等地的人,其成员的年龄普遍偏小,23名被告中20岁以下的就有13人,最小的冯某今年仅17岁。该团伙“第二号”人物郑炎鸿,现年也才21岁。该犯罪组织的成员以手机、互联网相互联系,经常在白石洲上白石二坊59号聚会,通过经营“老虎机”、收取“保护费”等行为进行敲诈勒索,大肆敛财,并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004年6月29日,团伙成员悉数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逮捕。昨天,23名被告被检察机关分别指控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抢劫六大罪名。 由于其中一名被告人未能在开庭10天前收到起诉书附本,昨天的庭审开始不到10分钟,法官即宣布休庭。一位代理律师表示,下次开庭至少在10天以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