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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丽落户梦想有望实现户政处:非婚生子女可办理落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9:47 生活报

  帮办记者 张妍霞

  本报讯本报23日《“黑孩子”落户盼了18年》一文见报后,在读者中引起广泛的关注,小丽的命运也牵动了许多读者的心。人们在谴责其生父生母当年过错的同时,也表示了对小丽深深地同情。小丽落户的梦想能否实现?记者就此采访了哈市公安局户政处,工作人员说,小丽的这种情况可以办理落户。

  据了解,在我国,对“非婚生子女”的户籍管理一向是十分严格而明确的,即父母没有结婚证,子女就无法落户口。于是,有许多这样的孩子因为落不上户口而成了“黑户”,并由此直接影响到入托、上学、就业等一系列问题。

  2003年9月,我省出台了100条便民措施,对“非婚生子女”落户问题加以细化———首先拿《出生证明》到辖区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上报到区公安分局,由分局派出一名户籍民警协同派出所管片民警一同到申请人所住地进行调查走访,至少要由两位街道办事处同志或邻居出具书面证言,证明孩子是申请人所亲生,确实符合落户条件,方可予以办理落户手续。

  然而,据小丽介绍,她出生不久,她的父亲就将出生证明丢失,像她这样的情况是否也能办理落户?哈尔滨市公安局户政处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小丽的生父、生母均是哈市居民,可由小丽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派2名或2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法律程序对知情人进行调查核实,取得证言和笔录,报市公安局户政处审批,办理落户手续。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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