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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多家法院宣判8个涉毒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10:3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小乙通讯员李显文实习生宋广奇)昨日是6•26国际禁毒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全省多家法院对一批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和公开宣判,共涉及8个案件15人,其中判处死刑1案1人,死缓1案1人,无期徒刑3案3人,有期徒刑3案10人,其中西安市3案8人。

  32岁的杨平是蓝田县汤峪镇石门村人,其妻杨妮28岁。自2004年8月以来,杨平多次

到广州以每克190元至195元价格,从毒犯陈奎(另案)处购买毒品,并以货物托运的方式将毒品运回西安。2005年8月5日,杨平再次通过电话与广州毒犯陈奎联系购买毒品。

  同年8月6日,杨平将要到广州购买毒品一事告知了杨妮,随后,杨平携带13万元从西安乘飞机抵达广州,以每克210元的价格,从陈奎手中购买毒品650余克。之后杨平将藏匿有毒品的“今麦郎”方便面箱,通过广州一物流公司托运至西安。当他在8月11日下午2时许,持货运单到我市田家湾该物流公司仓库提取藏匿有毒品的方便面箱时,被守候在仓库门口的民警抓获。经鉴定,毒品净重651克,均系海洛因。

  孙中今年38岁,本市人,大学文化程度。孙中与秦成(32岁,本市人)于去年11月7日多次电话联系交易毒品。同年11月13日,孙中携带80多克毒品从广州乘广州至西安的K82次火车,于11月14日20时许到达西安。同日22时许,孙中在西安市某宾馆904房间与秦成正在交易毒品时,被民警抓获。经鉴定,毒品净重84克,均系海洛因。

  对上述两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杨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杨妮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万元;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孙中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秦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万元。

  两案宣判后,杨平、杨妮、孙中均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诉,省高院二审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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