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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10:48 红网-三湘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设立专章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作出禁止性规定。

  草案规定,行政机关和公共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任何方式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和个人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行政机关和公共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采取同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

设立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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