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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不准农村中小学预收秋季课本费杂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11:14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6月27日电(记者李丽静)河南省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全省农村小学初中不得预收秋季课本费杂费,对违反规定者,将按乱收费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为切实做好2006年的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河南省财政厅与省教育厅日前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范围内所有农村小学、初中一律不得向学生提前预收2006年秋季学期的课本费和杂费。2006年秋季开学后,根据“两免一补”政策,对受资助的学

生直接免收课本费和杂费,对未享受资助的学生收取课本费和杂费。对于已经预收的2006年秋季的课本费和杂费,教育主管部门要督促学校立即予以退还;对收取后不退、收多退少的,按乱收费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河南省财政厅还强调,全省县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预算、筹措资金,确保在2006年秋季开学前将公用经费及时预拨各有关学校,以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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